当前位置:首页 >>
日用陶瓷用石英
福建陶瓷资源网  2007-09-16    阅读:

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

QB/T 1637—1992

1 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日用陶瓷用石英的产品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。

本标准适用于日用陶瓷用石英产品。

2  引用标准

GB/T 4735  日用陶瓷高硅材料及其制品化学分析方法

ZB Y20 001  日用陶瓷泥料、泥浆、釉浆含水率测定方法

ZB Y20 002  日用陶瓷泥浆、釉浆筛余量测定方法

3  产品分类

3.1  按产品的产状分为块石英(含加工后的石英粉)和石英砂(含粉石英)。

3.2  按粒度大小分为粒状和粉状。

4  技术要求

4.1  按质量要求分为优等品、一等品、合格品。

4.2  外观质量

4.2.1  块状石英通常为白色或乳白色,透明或半透明,无严重铁质污染。

4.2.2  石英砂为白色、灰白色或黄白色,无明显云母和其他杂质。

4.2.3  产品经1 350℃煅烧后,优等品和一等品为白色,合格品为白色或浅黄色。

4.3  石英的块度或粒度,由供需双方议定。

4.4  产品含水率不超过3%,如超过应在计量中扣除。

4.5  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。

 

5  试验方法

5.1  化学成分按GB/T 4735测定。

5.2  煅烧试验在电炉中进行,1350℃时保温30 min。

5.3  粒度按ZB Y20 002测定。

5.4  含水率按ZB Y20 001测定。

5.5  外观色泽用目测鉴别。

6检验规则

6.1  每批产品必须经生产单位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,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。

6.2  产品按同一类别、同一等级形成批。

6.3  样本的抽取

6.3.1  袋装产品按表2的规定,从产品批中抽取样本袋,再从每个样本袋中抽取1 kg样品,混合均匀,按四分法缩分至检验项目所需的试样量。

6.3.2  散装产品应按网格法或方格法抽取不少于10 kg的样品,将样品进行粉碎后按四分法缩分至检验项目所需的试样量。

6.4  产品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,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(含水率除外),应重新抽样复验,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,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
6.5  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批时,该批产品由供货方重新加工后方可再次提交检验。

7 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
7.1  产品必须用袋包装,其重量误差不大于1%。

7.2  包装袋上应标明:产品名称、商标、等级、粒度、重量、出厂日期、生产单位和地址。

7.3  严格按产品种类、级别运输和贮存,防止产品污染。

附加说明:

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。

本标准由全国陶瓷标准化中心归口。

本标准由湖南省陶瓷研究所负责起草。
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德高、戴慕潜、刘春阳。

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原轻工业部部标准QB 901—1983《日用陶瓷用长石》作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