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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瓷用瓷石
福建陶瓷资源网  2007-09-16    阅读:

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

QB/T 2264—1996

1 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瓷石的术语、产品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包装、标志、运输、贮存规则。

本标准适用于主要由石英、绢云母(或水云母)、长石和少量高岭石、碳酸盐及其他矿物所组成的经加工成一定细度的陶瓷工业用原料。

2  引用标准
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
GB/T 4734—1996  陶瓷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

GB/T 474l一1984  日用陶瓷抗弯强度测定方法

GB/T 5000—1985  日用陶瓷名词术语

QB/T 1322一1991  陶瓷泥料可塑指数测定方法

QB/T 1465—1992  陶瓷原料、颜料颗粒分布测定方法

QB/T 1503一1992  日用陶瓷白度测定方法

ZBY 20001~1989  日用陶瓷泥料、泥浆、釉浆含水率测定方法

ZBY 20002一1989  日用陶瓷泥料、釉浆筛余量测定方法

3  术语

按GB/T5000执行。

4  产品分类

4.1  按产品状态分为粉状和块状。

4.2  按产品质量分为优等品、一等品、合格品。

5  技术要求

5.1  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l规定。

5.2  颗粒度要求

5.2.1  各等级瓷石的细度应符合表2规定。

5.4  产品含水率:粉状<5%;块状<8%。

5.5  规格质量

5.5.1  袋装瓷石粉每袋25kg。

5.5.2  块状产品必须八角端正,六面平整,每块2kg。

5.5.3  质量误差允许≤±5%。

6  试验方法

6.1  化学成分分析按GB/T4734进行。

6.2  含水率测定按ZBY 20001进行。

6.3  细度测定按ZBY 20002进行。

6.4  粒度分布测定按QB/T1465进行。

6.5  干燥抗折强度测定按GB/T4741进行。

6.6  白度测定按QB/T1503进行。

6.7  可塑指数测定按QB/Tl322进行。

7  检验规则

7.1 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交货,交收时必须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。

7.2  产品按同一状态同一等级形成批量。

7.3  样本的抽取。

7.3.1  粉状袋装产品按表5规定,先从产品批中抽取袋样,然后再从每袋样中抽取1 kg样品量,混合均匀,按四分法缩至试验项目所需的样本量。

7.3.2  块状的散装产品,按网格法或方格法抽取不少于10kg的样品,然后破碎混合均匀,按四分法缩至检验项目所需的样本量。

7.4 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
7.4.1  出厂检验项目为5.2.1,5.4,5.5条规定的内容,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,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,由供货方重新加工后方可再次提交检验。

7.4.2  型式检验至少每年进行一次,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亦必须进行型式检验。

a)矿石化学组成发生较大变化时;

b)生产工艺方法变更时;

c)停产六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;

d)生产工艺过程巾发生意外事故时;

e)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
f)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
8  包装、标志、运输、贮存

8.1  粉状产品用尼龙袋包装;块状产品为散装。

8.2  包装袋上应打印标记,标明生产单位、产品种类、名称、商标、生产日期、质量等级、单件重量、包装贮运标志。块状至少要标明生产单位、产品名称、质量等级、重量代号。

8.3  运输车辆船舶必须清洁、干燥和有棚盖,不得人货和其他物品混装,以免污染和雨淋,搬运时轻拿轻放,以免散包和破损。

8.4  产品必须在清洁、干燥有棚盖的专用仓库贮存。码堆必须稳固,并应先堆放的先发运,常更换码脚,以防堆放过久而坍塌。

8.5  运输的车辆不得进入仓库内,以防污染产品。